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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齐全难取亡父存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4日07:55 南海网-海南日报

  本报热线66810222消息 (记者洪宝光)5月11日上午,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原平村委会玉西上经济社的黄圣王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其父黄光林于2001年12月2日在海口市龙华区龙泉农村信用合作社存了9.7万元,2004年父亲去世后,他想到信用社取出这笔钱,却遭到信用社的反对。

  亡父存款儿难取

  5月11日上午,记者来到龙华区龙泉镇。

  黄圣王和一些知情的村民告诉记者,1993年,玉西上经济社、玉西下经济社和仁黄经济社村民通过捐款、拍卖村里的公共财产等筹集资金7万元,计划将这笔资金用于建村文化室。出于对黄光林的信任,村民一致同意以黄光林的名义开户,在龙泉农村信用合作社(当时称十字路农村信用合作社)存款7万元,并共同商定,动这笔钱必须全村村民同意才行。

  2001年12月2日,玉西村部分村民代表和黄光林到龙泉信用合作社结清7万元存款本息,并将之后筹措的资金与该资金共9.701万元再次存入龙泉农村信用合作社,定期3年。

  2004年,黄光林去世了。今年,玉西村打算建一间文化室,缺少资金,村民一致同意到信用社将这笔钱取出来用于文化室建设。前2天,黄光林的儿子黄圣王与其他村民一块到信用社取款时,却遇到了难题,信用社称该户名已被挂失,且黄圣王手中又没有任何证明其与黄光林的关系,因此不同意取款。

  手续齐全仍不同意取款

  两天来,黄圣王与其他村民到派出所以及原平村委会等地开了证明,证明其与黄光林是父子关系,并证明这笔资金是用于村里建设文化室所用的。

  5月10日,黄圣王拿着证明和农村信用社定期储蓄存单到龙泉农村信用合作社取款时,信用社工作人员又以种种理由不同意取款。

  黄圣王说:“我的手续和证明都已补办齐全,真不明白信用社为何不同意取款。”

  黄圣王所提供的储蓄存单上表明,存款日期是2001年12月2日,存款金额为9.701万元。但存单上则盖着“结清”的公章。

  随后,记者找到了龙泉农村信用合作社一位陈姓负责人。据他介绍,当年黄光林存这笔款时,就有一个口头约定,这笔款是属于全村所有,要取款需要村民同意才行。在黄光林去世当天,玉西村就有一名村民到信用社要求挂失该存单。为了避免麻烦和资金的安全,信用社从2004年起,就对该存单进行了挂失。采访中,该负责人还表示,这是一笔公共资金,信用社只要接到任何人的电话或者是要求对该存单进行挂失,信用社就会立即挂失该存单。

  这两天来,该负责人也曾告诉黄圣王,只要能证明与黄光林是父子关系以及取款是用于村里建设的,就可以取款。但黄圣王所开的证明中存在一点错误,将存款金额写成了7万余元,与其父亲存入的9.701万元不符合,因此信用社又不同意取款。

  黄圣王等人则认为,户名是黄光林,黄家人从未有人来报过挂失,只要能证明黄光林与黄圣王是父子关系,并证明这笔款是用于村建文化室的,信用社就应当给予取款。

  媒体介入终解决

  对于媒体的介入,该负责人表示,非常欢迎媒体来了解此事,只要黄圣王去开一张证明,证明村民同意取消存单挂失即可领取该款。在记者介入调查此事大约2小时后,龙泉农村信用合作社终于做出让步,同意黄圣王等人于11日下午取款。11日下午,黄圣王等人在按照信用社要求办理了有关手续后,顺利地取出了钱。

  对于存单上所写的“结清”字样,该负责人解释说,那是当年工作人员工作上的失误,加盖了此公章,这对取款没有影响。

  (报料人: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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