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在校受欺获赔一生“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6日04:28 深圳特区报

  澳大利亚18岁青年考克斯因6岁时受到大同学欺凌导致精神失常,其母怒告州教育部失职。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裁决,州教育部因未能在考克斯上小学时尽到看护职责,应赔偿考克斯17.8万美元损失和按周赔偿他一生的工资。

  据报道,考克斯在伍德伯里公立学校读小学时,经常受到一名年龄较大的问题学生欺凌。如今,考克斯精神严重失常,无法找到工作。精神病学证据显示,年幼时受欺凌是致使考克斯精神出现问题的最初诱因,并得到法官认可。(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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