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进宫”仍不悔改 持刀抢劫又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6日08:38 天津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赵锦成肖毅)年仅28岁就已“六进宫”的刘某仍不思悔改,刚刚被解除劳动教养就持刀抢劫。昨天,刘某被天津铁路运输法院以抢劫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1993年至2006年,北辰区人刘某因多次违法犯罪先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两次、劳动教养4次。今年1月6日,刘某被解除劳动教养后仍不思悔改。1月6日,刘某从同村一村民家中盗窃杀猪刀一把,伺机作案。1月11日16日许,刘某在河北区建国道见被害人何某卖废品挣得人民币100元,遂尾随其至铁路天津站西货场一号门院内厕所附近,用杀猪刀架在何某的颈部,威胁其交出现金。何某欲反抗,刘某便用刀刺其左耳一刀。在后来的撕打中,刘某又刺中何某左臀部一刀。后因从此路过的出租车司机石某的阻拦,刘某抢劫未遂逃离现场。在逃跑途中,刘某被接报赶来的民警抓获。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