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还贷款骗租轿车再典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6日09:21 东亚经贸新闻

  东亚讯(记者 王阳) 吉林市女子李某欠下信用社10万元贷款,因无力偿还,把租来的车典当后还债。近日李某因涉嫌诈骗罪被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批捕。

  李某今年24岁,住在吉林市高新区,她曾从吉林市信用合作社贷款10万元做生意,事后发现无力偿还,为了偿还贷款,李某决定跟典当行“借”点钱,可跟典当行借钱,没东西可不行。于是李某决定到汽车租赁公司骗几辆车出来,并为此办理了假房证和驾驶证。

  2007年3月1日,李某来到长春,在一家汽车租赁公司抵押了假的房证和驾驶证,租了一辆汽车,并交了5000元押金和7500元租金。事后李某把车开回吉林市,在一家典当行抵押典当了7.5万元钱。

  3月14日,李某又到长春市另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又用假证件作抵押,租了一辆轿车,之后当了4万元钱。

  两次当回11.5万元钱,李某想再换点钱偿还利息。3月16日,当李某拿着伪造证件再次到汽车租赁公司租车时,被人发现报警,民警当场将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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