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元赔偿费起争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6日11:51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文)一名一岁零三个月的小孩在茶楼内不小心尿湿了商家一幅蝴蝶画,裱纸下边缘被浸湿,孩子父母被茶楼要求赔偿千元,一番协商之后,孩子父母最终赔偿了500元,但争执始终没有结束。

  李女士回忆,13日上午,她和家人来到南门外蝴蝶茶坊谈事情,自己则陪着一岁多的儿子在茶楼里玩耍。在另一间包厢内,儿子突然蹲下撒尿,等她反应过来时,尿液已经渗入倚放在墙边的一幅画下端。“因为画是用玻璃框罩着的,尿液渗得不是很厉害,只是在画的裱纸边缘有印迹。”李女士说,事后茶坊要求她赔偿1200元,经过几个小时的协商,最后李女士和家人向茶坊赔偿了500元。事后,李女士越想越委屈:“我觉得茶楼也应该承担责任,让我赔偿500元,依据是什么?”李女士认为,孩子小,对自己的行为没有意识,而且儿子在包间玩耍时,茶坊工作人员并没有提醒过房间内有贵重物品,这才造成她对儿子看管的疏忽。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蝴蝶茶坊。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那幅蝴蝶画,茶坊一位邵姓负责人承认,经过阴干,画裱纸下边缘基本已看不出异样,但毕竟画受到了损坏,“这是肯定要赔偿的。”对于李女士一家的质疑,邵先生表示,“我们承认自己也存在一定责任,所以同意他们只赔偿500元。如果顾客对赔偿费有异议,可以再找相关鉴定部门重新鉴定,我们可以多退少补。”

  针对此事,德伦律师事务所熊国强律师分析表示,在公共场合,家长有看管孩子的义务,孩子损坏了财物,家长就有责任进行赔偿。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应该由相关部门对此画进行鉴定评估,根据结果再商议赔偿费用。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