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人写下“欠条” 劫匪领刑8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6日11:55 汉网

  汉网消息(通讯员朱晓勤 王锦中 记者李小军)租车抢劫他人,为逃避打击逼迫受害人写下“欠条”。自作聪明的劫匪昨一审领刑8年,还被处以1万元罚金。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查明:去年11月23日,张光志驾驶租来的爱丽舍(鄂A9K718),邀约“杰杰”、“辉辉”等人窜至沌口街,守在受害人魏某的必经之处。

  当日9时30分,魏某途经此地,张光志等人上前将其强行拖上车殴打,并谎称2004年为承接佳合馨居工地工程时魏某欠其材料款5万元,强迫魏某写下5万元欠条,并搜走魏身上的3240元。当日23时许,张光志准备接收魏的亲属交来的5万元时,被布控民警当场抓获。

  该院认为,张光志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万元,“杰杰”、“辉辉”等人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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