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发放“行乞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6日12:2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广州上午电 135位被访流浪乞讨者中,仅有5人属于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个人或家庭遭遇天灾人祸却又缺乏社会救济,只能通过乞讨行为以获取生存资源,其余的基本属于职业型乞讨者。针对职业乞讨现象,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管理学系讲师汤秀娟建议,广州可学习发达国家做法,对乞丐的具体情况和经历进行信用审查,在家庭和社会保障确实无力解决困难的情况下对其发放行乞信用证明以进行分类管理。

  职业行乞者中,因为贫困、残疾、疾病3种原因致乞的,仍然占绝大多数。他们中一部分来自一些传统乞讨乡村,一般选择在农闲季节外出乞讨,乞讨的目的不是维持生计,而是为了解决诸如盖房、子女读书等问题。他们每日行乞收入约有20至100元。而在卖花童、卖艺残疾人背后,存在有组织的幕后操纵者,行乞所得收入大多流入了这些幕后操纵者的腰包。

  据悉,英国、法国、荷兰已推行行乞证制度。“目前‘职业乞讨’大量出现、欺诈性行乞不断增多,首先要做的是规范行乞行为。”该调查报告执笔人、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汤秀娟说,“在条件成熟时可以发放‘行乞证’,以加强对职业乞讨群体的管理和规范。”

  (毕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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