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行抢后留下生活费 希望被劫男孩好好学习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6日15:46 中国新闻网

  劫匪入户抢劫,拒绝了7岁小男孩递给的钱,并”勉励“小男孩说:“好好学习,长大后不要学我。”逃走时又留下200元生活费。5月14日,湖北省襄樊市樊城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吕某有期徒刑12年,王某等人分别获刑10至14年不等。

  2004年7月18日,吕某、王某等4人得知襄樊个体铝合金老板周某做生意赚了不少钱,便预谋抢劫周某。次日凌晨1时许,吕某等人持刀窜至樊城幸福小区周某楼下,王某在楼下望风。吕某等人踩着王某的肩膀爬上二楼,从周某的厕所翻窗进入屋内。还在睡梦中的周某夫妻突然惊醒,看见几个黑影站在床前,他们刚要呼救,吕某将刀已架在周某的脖子上。另2名歹徒开始翻箱倒柜,抢得现金8000元及2部手机。

  吕某仍不甘心,挥刀逼问:“还有钱藏在啥地方?”此时,一个7岁小男孩被惊醒后,从兜里掏出2块硬币递给吕某说:“叔叔,我这儿还有2块钱,你要不要?”吕某只是摸了摸小孩的头说:“好好学习,长大后不要学我。”,便转身要走。

  周妻从恐慌中镇静下来说:“我家的钱都被你们拿走了,我们一大家人,这个月连生活费都没了,咋办?”吕某从抢得的钱中抽出200元,塞到小男孩手中。一伙人逃离现场。

  另外,吕某等人先后在樊城韩庄一茶馆、樊市建设路某酒店、襄阳区张湾镇沈某家中持刀抢劫作案3起,共抢劫现金及物质折款1万余元。同年8月,吕某落网后,协助民警将王某等人抓获。(来源:中国法院网 王清声 陈贵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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