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国家药监局长期间受贿六百万 郑筱萸承认接受行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7日01:58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昨天,备受关注的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在市一中院出庭受审。据悉,郑筱萸被控涉嫌犯有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两项罪名,其中受贿数额高达600万元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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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此案定于上午9点开庭。闻讯赶来的北京及其他省市的10多位记者,在8点多就陆续来到法院门口,但在法院传达室申请办理旁听证时,被告知此案的旁听证已发放完毕。申请旁听的还有3位自称是外地药厂的人,因同样原因,他们也无法进入法庭。

  记者了解到,为郑筱萸辩护的有两位律师,其中一位是北京市公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庆。昨天下午,张的手机一直处于小秘书台状态。据悉,之前也有记者采访他,但都被拒绝。法庭上,则有4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其中一位是副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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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认接受药厂老板行贿

  据几位旁听此案的人介绍,郑筱萸满头白发,穿一身便装出庭受审。针对检方指控,郑筱萸对部分事实予以了供认。郑筱萸在为自己辩护时,还习惯性地取下眼镜,言谈举止之间颇有“领导风范”。郑筱萸在法庭上说“在被双规后,我想明白了,那些药厂老板是换个方式来行贿我,他们给我老婆和儿子干股和钱,我没有干预,而是予以默认,这就是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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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行新政策涉嫌玩忽职守

  除涉嫌受贿罪外,郑筱萸还被指控犯有玩忽职守罪。郑筱萸上任后推行的第一个重大政策,就是强制推行GMP认证,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凡未能取得认证的企业,将一律不准进行药品生产。检方起诉称,郑筱萸没有经过充分论证,就推行认证政策,给广大百姓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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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回放】

  被控犯有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

  此前有媒体报道,公诉机关指控郑筱萸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约600万元,其中人民币445万元、港币100万元及美元3万元。郑筱萸被控犯有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两项罪名。

  据了解,郑筱萸本次是单独被公诉,郑筱萸的妻子刘耐雪、儿子郑海榕也分别被有关部门羁押。但此次开庭,两人并没有被列入指控名单。在郑筱萸之前被查办的,还有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目前,郝和平已被判刑15年,曹文庄的案件正在审查起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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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链接】

  曾出任国家药监局局长7年之久

  郑筱萸1942年生于福州,1963年,考入复旦大学生物系。毕业后,郑筱萸被分配到杭州制药厂民生制药厂前身工作。后来出任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1998年4月,国家药监局正式成立,郑筱萸任局长。2005年6月,郑筱萸被免去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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