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院优秀学子深圳实习意外身亡(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7日05:17 山西新闻网

  

广电院优秀学子深圳实习意外身亡(图)

  曾经风华正茂的李明

  实习,是大学生毕业前不可缺失的程序,作为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被大学生们称为正式就业前的热身赛。但是,对于刚刚离开学校到了一个陌生环境的大学生,实习期间注意自身安全,并不仅仅是一句可有可无的忠告,万一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痛心的是亲人,尴尬的是学校,永远追不回的是生命与健康。

  实习中电击身亡

  5月12日,省城五龙口街,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简称广电院)的大门前,忽然多出了几条横幅,上面黑漆漆的大字让人触目惊心。条幅的前面摆着一张桌子,桌子上一个年轻人放大了的照片被白花簇拥,几份以“大学生在校死亡关注热点”为标题的材料压在相框下面。条幅下,神情哀戚的七八个人互相依偎着,席地而坐。

  照片中的大学生,名叫李明,今年25岁,是广电院动画系三年级学生,在学校安排前往深圳实习期间触电身亡。5月14日,李明的母亲宋玉先流着眼泪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李明的老家在静乐县鹅城镇。父亲李静平、母亲宋玉先相继下岗,宋玉先靠干点零碎小买卖,李静平靠给人开车维持家用,供一男一女两个孩子上学。

  李明从小就喜欢画画,2004年,补习了一年的李明考取了广电院动画系学习动漫制作。第二年,他的妹妹李慧芳也考上了山西农业大学。贫寒的家庭供两个大学生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李明的学费一年就是7000元。李静平、宋玉先夫妇肩上的担子很沉重。寒门出孝子。懂事的李明暗下决心,一定要学有所成,让父母过上好日子。接连两个暑假,他都在外打工,没有回家。他用假期里挣到的300元钱,给爷爷买了一双鞋,给爸爸买了个钱包,给妈妈买了个时尚小挎包。

  2007年春节,李明回家过年,他告诉父母,老师想让他去深圳实习。因为他专业成绩好,当时有很多单位可供选择,他也不知该选哪一个。实习单位的选择有可能意味着就业机会的选择,李静平、宋玉先夫妇虽然心底里并不愿意儿子到千里之外的深圳去,但开明的他们并没有多说什么,一切由儿子自己做主。

  3月初,宋玉先到太原看病,顺路给儿子捎去了留在家中的台式电脑。李明陪着母亲在医院转了一天,看着母亲为800元的医药费心疼,他安慰母亲说:“不用怕花钱,好好看病,以后我挣钱给你还饥荒。”宋玉先没有想到,这次见面,竟成了他们母子的永诀。

  4月2日晚,宋玉先接到了儿子从深圳打来的电话,称其已经到了深圳。他说,自己是与同班的两名同学一起去的,他留在广东第陆日影视广告公司工作,另两名同学去了另外的公司。之后,宋玉先给儿子寄去了1000元生活费。

  4月14日晚,李明又给家里打来电话,对母亲说,这里环境很好,自己在这里很能吃,但两碗面就要十来块钱,自己要省着点,身上的钱还够两个星期的饭钱。他还说,家里那台14英寸的电视机太小了,他挣了钱想给家里买台新电视。

  4月15日晚10时左右,李明给妹妹李慧芳打电话,叮嘱她要好好学习,并说,挣钱后会给妹妹买个手机。

  当晚10时40分左右,李明单独在实习单位安排的宿舍内洗澡时被电击,11时许,回到宿舍的同学发现倒在地上的李明,立即将其送往医院,在医院,李明被证实已经死亡。

  闻噩耗父母昏厥

  宋玉先是在4月15日晚上12时接到深圳来电的。但打电话的是李明的一个女同学。“阿姨,李明没事了,好了。”女同学的话让宋玉先夫妇感觉很莫名其妙,追问后女同学说:“我以为老板给你们打电话了,李明在深圳宿舍洗澡时晕倒了,送医院抢救,现在好了。”

  心里忐忑的宋玉先赶紧给儿子打手机,但始终没有人接听,早上7时,手机关机。她又拨通了那位女同学的电话,女同学告诉她,估计没事了。

  4月16日上午9时,广电院突然来电话说,李明因病正在医院抢救。学校让他们赶紧动身到太原。在学校,学生处赵海涛处长、动画系韩利怀副主任和学校的吴建庭副院长接待了他们,在动画系韩利怀与李明的班主任的陪同下,宋玉先夫妇搭乘当日下午3时的飞机赶往深圳。

  晚8时,飞机在深圳降落,正在广州开会的动画系丁海祥主任将他们接到了深圳山水大酒店。李静平、宋玉先夫妇再三坚持要先去医院看孩子,最终却被告知:孩子已经“去”了。一直心存疑虑的二人当下哭晕过去。他们要求去见见孩子,丁主任以天色已晚劝阻。

  当夫妻俩在医院太平间见到李明时,孩子已去世三天了,医院告诉他们,孩子是以煤气中毒进行的治疗。宋玉先看到李明的胸口全是抢救时留下的黑斑,她再次哭晕在地。校方负责人再三安慰他们。丁主任说:“事已经出了,学校会尽责任,学校是国家的学校,是讲信誉重形象的学校,会给你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在深圳的几天,是李静平、宋玉先夫妇一生中生不如死的几天。在这几天里,广电院动画系的几位负责人每天将饭送到宾馆,时时在耳边安慰,并承诺会妥善处理此事,给他们一个满意的交代。善良的李静平、宋玉先夫妇颇为感激。

  但是,他们提出去出事现场,确认孩子死因的要求都被婉拒。丁主任说,已经报了警。在深圳梅林派出所,宋玉先见到了负责现场勘查的林警官,林警官告诉他们:现场勘查的结果排除了他杀,也排除了自杀,是意外身亡。宋玉先强调要弄清楚孩子是如何中毒的,并再次提出到现场。丁主任将他们领到了深圳福田公安分局,见到了法医曾庆华。法医说,尸体已经检验,结论是电击身亡。他说,电击到了心脏无法挽救,孩子很可惜。对于是否进行解剖尸检,宋玉先夫妇当时不想让孩子死后还不安宁,也没有坚持。

  他们要求鉴定孩子洗澡所用的热水器,但丁主任说,热水器的厂家是一个很小的厂子,不值得打官司,并说,不论煤气中毒还是电击,责任全由学校负责。

  随后,院方提出,尸体按规定应在7日之内就地火化。李静平、宋玉先夫妇不同意。随后,学校吴建庭副院长又来到深圳。李静平、宋玉先夫妇与所请律师要求在事发地点解决,要求院方拿出一个具体的解决方案。但吴建庭说,学院是国有院校,需上报省教育厅,还要学院院委会研究才能决定。国家的法律是同样的法律,在哪里解决都一样。

  随后,副院长吴建庭签名写下了一份承诺书,承诺本着合理、合情、合法以及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承担李明死亡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标准与数额双方另行协商,如在事故中还存在其他责任方,学院可向其他方追偿。

  虽然没有具体数额,但李静平、宋玉先夫妇还是相信了学院,再者,拿孩子的生命去“要钱”,不能不让他们感到更心痛。4月20日,他们在李明的死亡证明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4月26日,在学校及实习单位的几名负责人与9名同学的陪同下,李明的遗体被火化。当天,李静平、宋玉先夫妇痛苦地返回太原。

  说补偿令人寒心

  李静平、宋玉先夫妇返回太原后,闻听噩耗的李家亲朋也纷纷赶到省城。宋玉先要求见广电院院长郝本廉协商处理此事,但被告知院校领导不在太原。

  4月30日上午,广电院学生处处长赵海涛与李静平、宋玉先夫妇来到山西国华律师事务所,见到了学院的法律顾问郭律师。郭律师告诉他们,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学院愿意支付李明的丧葬费8000元,以及每年最高4000元的奖学金,三年按四年计算共计16000元,两项合计24000元作为补偿。对于学院的这一处理办法,宋玉先气愤不已:“一个活生生的大学生儿子成了骨灰,才给24000元,太欺负人了!”一怒之下,她又跑去找院领导,但没有找到。

  此后,宋玉先的亲戚代其与院方谈判,提出了55万元的赔偿要求。

  5月3日,郭律师与赵处长对李静平、宋玉先夫妇说,学院可在原24000元的基础上退还李明三年学费21000元。同时告诉他们,他们以后在太原的吃住开销自付,校方不管了。

  此后,气愤的宋玉先及其亲朋先后几次冲进学校要求见校领导,但都无果。5月7日,李家的亲戚制作了条幅祭台,他们将李明的悼念会开到了学校,将骨灰盒带到现场“向学校示威”。

  对于家长的不冷静行为,广电院向太原市公安局文保科报了案,经过调解,院方拿出1500元钱先支付了李明直系亲属的吃住费用。李明家属暂时撤掉了条幅祭台。

  谈协商校方无奈

  5月14日下午,记者在广电院办公室,见到了主任武升平。武升平表示,此事是意外事故,不是责任事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只能给予一定经济补偿。至于学校有无责任或责任有多大,只能通过法律形式来认定。至于李明到底是电击身亡还是煤气中毒死亡,他说,学院也曾试图通过深圳警方与当地质量监督检验管理部门做出认定,但都被告知,若诉诸法律才能受理。

  武升平说,学院给出的57500元的补偿额度,在山西高校处理类似事件中是最高的。广电院是国家的学校,花每分钱都是要按规定的,至于为什么赔偿这么多,学院已经将理由与依据都告诉了家长,并建议其通过法律渠道解决。对于家长的种种过激行为,学院一直忍让,未发生正面冲突。“孩子是我们学院的学生,我们是从人道主义、人文关怀的角度做出这个补偿决定的。”

  随后,学生处处长赵海涛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告诉记者,学院已在事发第二日向省教育厅作了汇报,此后又与省内多家高校沟通了解,得知对类似意外事故,各校协商处理的依据是国家教育部与国家教委的两个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学生因病死亡和责任不由学校承担的意外死亡,学校不承担丧葬费。如家庭确有困难者,学校可酌情予以一次性经济补助。第三十条:因责任不在本人的意外死亡学生,由学校或有关单位参照国家关于事业职工死亡丧葬有关规定处理,负担丧葬费的全部,学校可一次性给予适当经济补助。无论何种情况(事故)给予的经济补助,一般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学生在校期间(以四年计)的平均奖学金数。凡是事故责任由学校以外的其他单位、个人承担的,学校不再给予经济补助。赵海涛认为,按照这些规定,对李明的意外事故,学校已经按最高额度给予了补偿。学校只能有这么大的权力,上级也没有拨过专门用于支付此类情况的款项。

  对于学校在学生实习前,是否会与实习单位、学生及学生家长三方签订一个关于实习期间的安全等事项的协议书的问题,赵海涛表示,学院还没有过这样的协议。广电专业流动性较大。实习的一般流程应该是,实习单位向学生处出具正式的协商函,实习单位与学生进行双向选择,然后履行手续。

  广电院动画系副主任韩利怀告诉记者,学生实习也是教学工作的一个环节,学生离校到实习单位前,学校要多次向学生做安全教育。李明是动画系一个很优秀的学生,发生这样的事让老师们很痛心。

  据了解,类似事件在高校并不鲜见,大学生虽然已经成年,但各高校安全教育的警钟依然应该长鸣!

  本报记者 张海鹰 文/图

  (编辑:樊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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