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字画价值难定 等待重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7日05:4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昨日,青羊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盗窃字画案,受审的两贼盗窃他人多幅国画和书法作品。对字画价值这一核心问题,鉴定情况充满戏剧性:第一次鉴定为6万多元,第二次鉴定为6000多元。昨日庭上,审判长当庭否定两鉴定,决定重新鉴定。

  庄某原是成都某艺术学校司机。去年7月27日晚,庄伙同堂弟,经过预谋后,回到艺术学校,潜入校长办公室,用事先准备好的钥匙打开储藏室门,盗走校长的国画作品《玉兰花》4幅,《桔颂》1幅,还盗走另一人的书法作品《育天下英才》1幅。

  事后,二人以1000元的低价,到送仙桥一画廊卖了《玉兰花》和《桔颂》。庄某将《育天下英才》书法作品藏到资中老家。

  去年8月18日,公安机关在一网吧将庄某挡获,之后将庄堂弟挡获。二人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

  昨日,庄家两兄弟在青羊区法院受审。针对被盗字画的鉴定价值这一核心证据,公诉人出示了两次鉴定结论。第一次鉴定由物价部门作出,鉴定为6万多元。第二次鉴定由文物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价值为6500元。两次鉴定都由公安机关委托相关部门作出,结果却相差约10倍。

  “两次鉴定结论对应的判刑结果将相差极大。”为庄某堂弟辩护的四川舟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乾波说,如果以6万多为准,庄的堂弟可能被判有期徒刑10年以上;如果以6000多为准,将在3年以下量刑,甚至判缓刑,天壤之别。如果判10年以上,对主观恶性不大、认罪态度好的庄堂弟是极为不公平的。

  第一鉴定作出后,陈乾波认为太高,找相关文物商店和古玩鉴定事务所进行鉴定,结果只值几千元,为此提出重新鉴定。陈乾波在法庭上提出,第二次鉴定结果和市场价更接近,应以第二次为准。

  对此,审判长当庭否定两次鉴定,决定重新鉴定。审判长提出,第二次鉴定程序存在问题。重新鉴定作出后,该案将再次开庭审理。 青法 记者黄庆锋 实习生韦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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