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供认5次抢劫3起没有报案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7日06:28 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本报5月16日讯 (记者 郭卫艳)今日,太原市晋源区检察院依法对两名抢劫嫌疑人批准逮捕。但嫌疑人供认的5起案件中有3起案件,因当事人没有报警,案件正在落实中。

  郜小刚、白梁,都是太原市晋源区晋祠镇三家村人。今年3月26日23时许,两人开着一辆黄色QQ汽车,来到307国道东庄营往南约200米处,强行将李某驾驶的解放牌大车别到路边,二人下车后对大车司机进行抢劫时,被公安晋源分局民警当场抓获。据二人交代,3月13日、15日、23日、25日,几名嫌疑人在307国道,以同样的方式进行抢劫,但后三起案件,由于没有当事人报案,案件正在进一步落实中。

  检察官称,受害人在遭遇抢劫后的不报案,致使犯罪分子得不到应有的惩处,很大程度上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对此检察官提醒,遭遇抢劫后,应避免正面冲突,掌握对方特征后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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