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伙伴”法庭上打起嘴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7日08:27 半岛都市报

  本报5月16日讯(记者 栾磊) 2005年底到2006年底,本市有不少轿车被偷,其中以桑塔纳居多。2006年10月,警方抓获了销赃嫌疑人马某,根据马某的交代,警方又先后抓获了3名盗车嫌疑人和7名销赃嫌疑人。今天上午,这11名嫌疑人在李沧法院同堂受审。庭审过程中,因为有几辆车下落不明,原本是“合作伙伴”的两名嫌疑人一度打起嘴仗,都称不知道被盗车哪去了。

  2006年10月17日,警方抓获了涉嫌销赃的马某,根据马某的交代,警方又将涉嫌销赃的王某抓获。根据两人提供的线索,警方抓获了盗车嫌犯郑某,随后顺藤摸瓜,又抓获了两名盗车嫌犯和6名销赃嫌犯。

  据查,2005年10月3日凌晨,被告人郑某、英某到本市市北区华阳路66号5号楼南侧,由郑某望风,英某用自带的钥匙打开张某停放在那里的昌河牌面包车的车门锁和电门锁,将车偷走,后经王某把车销售,得赃款1600元。使用同样的方法,郑某、英某、张某分别单独或伙同他人盗窃车辆14辆,分别卖给王某等8人。

  今天上午9时许,案件正式开始审理,由于被告人较多,李沧法院选择在大山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11名嫌犯同堂受审。

  检察机关调查的事实显示,自2005年10月3日至2006年10月16日,3名被告人郑某、英某、张某分别单独或结伙作案15次,盗窃各类车辆15辆,采用的都是他们自制的开锁工具,在几分钟以内,就可以打开一辆普通轿车的车门锁。

  根据警方的调查,该案中的11个人有3人专门盗车,盗车得手后,再卖给王某等人。2005年12月10日凌晨2时许,郑某在本市平安路39号4号楼东侧楼下,偷走宋某的奥迪车,随后把车以6000元的价格卖给了王某,王某又把车以8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周某和徐某,徐某为该车提供了假车牌,周某又把车以12000元的价格卖给了高某。

  对于其中几辆车的销售方向几个人口供不一,郑某称卖给王某了,王某说自己没买,可见过那辆车。法官为此敲了法槌,并一再提醒犯罪嫌疑人要讲实话,“车到底卖到哪去了?再给你们两分钟时间。”

  “我卖给王某了。”郑某说着侧着头看了看坐在第三被告席上的王某,而王某头也不歪地回了一句:“这事我真不知道,我没买过那辆车。”

  本案经过一上午的审理后,法庭决定休庭合议,并择日宣判。

  本案中被盗的15辆车中有9辆是桑塔纳轿车。庭后,记者采访了本案的相关办案人员,其中一名民警告诉记者,嫌犯愿意盗窃桑塔纳轿车的原因是对这种车比较熟悉,盗窃容易得手,而且这种车型比较容易销赃。警方建议,要防止车辆被盗,车主应将防盗报警系统装在汽车隐蔽部位;安装油路、电路关闭装置,设置遥控开关;安装汽车轮胎锁;将车位锁安装在车头或车尾处,每次停车后,将其拉起,可起到防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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