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肇事者顶罪因包庇被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7日08:52 东亚经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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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亚讯(苏立民 姜春雨 记者 苏东旭) 无证驾车肇事致人死亡,找人顶罪,可冒名者知道自己要承担的后果时反悔了,两人的行为均触犯了法律,只能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昨日,记者从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了解到,4月18日8时许,长平高速公路沈阳方向247公里+900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西藏牌照的货车停在路边修车时,被一辆从同向后方急速驶来的辽宁牌照货车撞到尾部,一人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直到这时,双方才想到报警。高速公路交警支队长平大队值班民警立即赶往调查。其间,肇事货车上的李某称自己是驾驶人,乘车人殷某是该车车主。民警立即将李某控制进行第二次讯问。两次讯问,李某始终称自己驾驶货车,后被刑事拘留。办案民警取证过程中,通过对双方当事人询问,感觉此案存在疑点,有证据表明肇事司机不是李某。民警立即对李某进行第三次讯问,并讲明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事件的严重后果。李某终于承认事故发生时开车的不是自己,是殷某叫他说谎顶替的。

  可殷某却在接到民警两次电话通知时,一直未露面不接受调查。4月26日,殷某迫于压力,投案自首,承认了自己无证驾车肇事的事实。案件查明后,殷某被刑事拘留。目前,殷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李某因涉嫌包庇罪被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批捕。

  画外音: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包庇肇事者绝对是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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