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男孩偷拿2000元买手机 家长退货遭拒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7日09:07 汉网

  本报讯(记者 周洋 实习生 余娟)未成年人瞒着家长偷拿2000元钱,独自买了部手机,其父去退货时却遭拒。昨日,江夏区纸坊街居民陈先生向本报投诉。

  据陈先生介绍,其子小强(化名)刚满14岁,一直羡慕同学有手机。13日,小强趁其不注意,从衣柜里翻出2000元钱,到江夏区中心百货的手机专柜买了部价值1500元的手机。

  第二天,陈先生发现此事后,立即拿着手机去讨说法:“没有大人陪同,商家怎能随使向孩子出售贵重物品?”接待人员告知,账簿已存入电脑,不能退款,还有更小的孩子来买过手机,也没有退。陈只好加219元换了个自己中意的手机,和以前的手机一起使用。

  记者与江夏区中心百货联系,对方表示,手机购买后只能“三包”,退货的事没有先例。

  ■专家说法:

  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赵莉律师认为,小强属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从事与年龄、能力相适应的行为,而手机现阶段还属于较贵重的物品,应有监护人陪同购买,陈可向商家要求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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