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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开展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7日10:54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成都5月17日消息(记者邵立肃 郑轶 通讯员卢学民)记者今天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从5月20日起,全国范围内专项整治严重交通违法的行为即将开始,四川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将科学合理的调整与部署勤务,为预防和减少夏季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加强对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疲劳驾驶、无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摩托车违法超员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管控与查处。据悉,这项专项整治将延续到6月30日。

  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各市州交警要对今年以来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的成因和己处罚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及特点进行认真分析,确定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有效地实施路面管控,预防和减少夏季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整治期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派出工作组以暗访的形式到各地督查,对措施不力、管控不严、工作松懈、交通秩序混乱的地方将给予通报批评。

  要求各地交警要以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疲劳驾驶、无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摩托车违法超员载人为重点内容,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后果进行广泛宣传;尤其要以运输企业驾驶人、中小学生及农村群众为重点对象,通过摆放展板、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组织开展巡回宣传等方式,使整治宣传造出声势。

  要求各级交警部门要突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对客运车辆、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等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摩托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检查,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和实施记分:客车超员要卸客转运,费用由车主承担,并按规定抄告和信息转递;校车超员要通知学校转运,责令学校限期整改;不按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特别是剧毒化学品,一经发现依法严格处罚。并要求执勤民警对交通违法行为要做到不消除不放行,同时要对交通违法行为人现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对自身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造成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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