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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押丈夫情人放鞭炮游街引发热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8日12:04 红网

  “在我们镇上,一名穿着短衣短裤的女子被好几个人押送着游街呢!”5月14日,记者接到湖南湘乡市一位读者的举报电话。该女子到底犯下了怎样的滔天大罪,会让人沿用封建社会的糟粕方式,让她游街示众侮辱其人格呢?放下电话,记者当即赶赴湘乡。

  目击群众:“游街队伍放着鞭炮穿过集市”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车程,记者一行赶到了事发地点,湘乡市某镇。一问起13日游街一事,周围的群众不顾天气炎热,马上向记者讲述起这一起轰动事件。

  “两台小车,从湘乡市开过来的。一个为首的女人和几名男子押送着王家媳妇游了一里路!”

  “那天正好碰上我们镇上赶集,赶集的人好多,游街队伍一边走一边放鞭炮,大家都围拢过来看热闹。”

  “据说,被游街的那个女人是个‘第三者’,为首的那个女的是正室……”

  人们七嘴八舌地讲述着自己的所见所闻。居住在附近的一位阿婆向记者一五一十地讲述了她看见的一切,“昨天,两台小车在我家门前停了下来,我看见家住不远处的王家媳妇身穿短衣短裤被他们押下了车,头发被人剪得乱七八糟,眼角还有淤青,像是被打过的样子。为首的那个女人嘴里吆喝着‘这个女人偷人啦’,周围赶集的人便纷纷围拢过来。”

  这支特殊的队伍在人群的围观中缓缓前进,直到到达目的地——不远处的王家。放在以往,本地人如果遭受到外地人的侵犯,本镇居民都会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保护自己的邻居。但是,对于外地人抓本地媳妇游街一事,素有地方保护义气的本镇居民却表现出了集体的沉默,“本来就是王家媳妇不对呀。她做出丑事,破坏人家家庭在先,人家抓住她游街,我们还有什么话说!”

  “第三者”丈夫:我力挺对方的妻子

  在村民们的指引下,记者循着游街队伍的路线找到了当事人的家。

  “这是家丑呢。媳妇有错在先,抓她游街就游了吧,我们不需要你们

维权。”面对记者的来访,当事人的婆婆有些讳莫如深。婆婆告诉记者,媳妇王新兰(化名)在事发后便离开了家,说是去湘乡或者湘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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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伤势,自己和儿子根本无法与她取得联系。正说着,一位仪表堂堂的男人推门而入。“这就是我儿子。”婆婆指着该男子告诉记者。

  王新兰的丈夫王建设(化名)并没有如他母亲般尴尬,反而大方地坐下来跟记者交谈。“我老婆跟那名周姓男子在一起的事情,我在广东打工期间就早已耳闻。”王建设无奈地低下头,眼神黯淡。

  纵然知道妻子有可能在感情上出轨,但是,当两个月前接到妻子的电话称其肚子痛,可能已经患上肾胆结石以后,一直在广东打工的王建设还是毫不犹豫地放弃了那边的工作,赶回湖南陪妻子。“我回来以后,陪她做了检查,检查结果显示没有结石。但是,将我喊回老家的妻子并不经常待在家里,而是在湘乡市或者其他地方打牌。”虽然王建设总是从别人那里听说妻子与湘乡市一名有妇之夫有染的传言,但是老实憨厚的他在没有真凭实据的情况下并没有找妻子发难。

  “平时,我根本不知道妻子在哪里。就连我们10岁的女儿想妈妈的时候,也找不到她。只有等她主动打电话回家,或者突然出现在家门口。”虽然总在等待妻子的突然出现,但是王新兰这一次的出现显然让王建设有些措手不及。

  “我当时在家。游街队伍到达楼下的时候,我看见周某的妻子把我老婆送了回来。这件事情不能怪周某的妻子。她跟我说,她的本意只是想把王新兰送回家,让我好好管教,不要破坏人家的家庭,只不过做事稍微过激了一点。我不怪她,要怪只怪我自己的老婆。”看得出来,王建设一直在帮周妻说话。

  这时,王建设的母亲用难懂的湘乡话插言:“记者同志,周妻是好人啦。她以前是个医生,通情达理的。要不是我媳妇破坏她的家庭,她也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当时,周某还要动手打妻子,是我和我们周围的群众誓死保护周妻的,所有的人都站在周妻这边!”在婆婆的心里,有她衡量道德与法律的标准。

  协商处理:糊涂妻向“第三者”赔礼道歉

  在采访的过程中,王建设始终为周妻说着好话。也许,同样作为“配偶感情出轨”中的受害者,他们是天然的同盟军。

  “周某的妻子也和我一样,整天找不到丈夫的人。在事发前,她就曾几次打电话来询问我妻子是否在家。12日那天,周妻终于在自己的姐姐家中找到了他的丈夫和我妻子。这才有了游街的那一幕。”

  面对妻子的疑似出轨,王建设始终保持着平静。他平静地告诉记者,事发后,妻子便离开了家,纵然如此,他也不想追究妻子什么责任,只想着尽早结束这段婚姻。

  “其实,事发后,派出所的同志出面召开了一个协调会,协调会的第一个议程就是结束我们的婚姻,第二个议程才是游街事件如何解决。”

  这一说法,记者在当地派出所得到了验证。出面处理这起事件的民警告诉记者,游街队伍一出现,当地派出所马上介入了此事。

  “当时,我们就跟周妻讲道理,告诉她,如果她丈夫确有不正当性行为,抓到后可以扭送派出所处理,警方一定保护她的合法权益,但游街是侮辱人格的行为,一旦王新兰想不开做出傻事,你是要负责的!’周妻闻言后当即停止了非法行为。

  办案民警还告诉记者,事发当天,在派出所所长、司法所长以及镇综治办主任的牵头下,召开了有王建设家、王新兰兄妹、周某夫妇参加的协商会。最终结果是王建设夫妇俩自行协商

离婚,游街事件中的肇事者周妻赔礼道歉,并赔偿王新兰的经济损失。

  记者手记:

  游街示众怎会遭遇集体“失语”?

  中国古代,“游街示众”在偷情事件中并不鲜见。它以把人的尊严彻底摧毁的方式,完全打倒一个人赖以生存的精神支柱,这比任何肉体的惩罚和伤害都更为严厉。

  本案的受害者王新兰就是遭遇到了这样的暴力惩罚,面对人格权受到粗暴的侵犯,她原本可以获得人们的同情和帮助。但是,由于她被游街的前提是“偷情”,是破坏人家家庭的“第三者”,几乎所有的目击者,包括她的家人纷纷选择了沉默,站在了支持对方的一面,这种集体的失语让记者愕然。

  一旦遇到这样的事情,应当冷静对待,妥善处理,既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也可以从道德这个层面上对偷情者进行谴责和教育,而不能用愚昧的、极端的、不文明的手段来进行解决。本案中的周妻不计后果,凭着一时的冲动,将“第三者”游街示众的行为,不仅不能起到教育作用,而且也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反而还要对自己的行为和后果承担法律责任,这种得不偿失的代价太大了。

  (稿源:今日女报 作者:樊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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