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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请假饭店拖欠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8日19:50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实习记者 呼延河)近日,本报接到一读者电话,称自己曾在内蒙古大不同餐饮连锁有限公司的分店工作(该店位于新城区八一市场东门附近)。由于她没与该店签订劳动合同,在她离开饭店后,大不同饭店欠她的工资没有给,押金也没有退。

  ★员工投诉饭店欠工资。

  5月15日上午,记者见到了打电话投诉的白丽(化名)。她告诉记者去年八月份她曾在大不同餐饮连锁分店(后简称大不同饭店)做杂工,当时她与大不同饭店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协议,她每个月的工资是500元,当时饭店收取了白丽100元押金。后由于白丽父亲生病,她请假回去照料父亲,当时没有确定具体请假时间便匆匆离开了。等她处理完家中事情回来后,大不同饭店已雇佣了另外一名打杂员工。白丽向饭店索向她在此工作的半个月的工资及100元押金,但饭店找种种借口拒绝支付。她多次向饭店索要,但都无果。白丽说,她曾向新城区劳动监察大队寻求过帮助,但事情还是没有结果。

  ★饭店经理称不知道此事

  随后,记者采访了大不同分店的经理,他告诉记者,饭店是收取了白丽的押金,但白丽的这件事他并不清楚,让记者去找大不同餐饮连锁总店的负责人,其他的问题他拒绝回答。记者给总店打电话,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新城区劳动监察大队的麻队长,他告诉记者,用人单位雇佣员工时不签订

劳动合同和收取押金的行为都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近期前来投诉大不同饭店的人员很多,都是关于大不同饭店用工方面的问题。劳动检察大队将对此事进行调查和核实,如果情况属实,他们将会根据有关规定对该饭店予以处罚。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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