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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家餐馆当街叫卖孔雀肉菜肴(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9日01:31 重庆晨报
重庆一家餐馆当街叫卖孔雀肉菜肴(图)
昨日,渝北两路飞湖路,一家餐馆当街叫卖孔雀肉菜肴,引来路人围观。本报记者杨新宇摄

  本报讯 (记者 付妤) 门前招牌上写着“尖椒孔雀,88元一份”,旁边还用绳子拴着一只雄性孔雀当活招牌。渝北区两路一家粥店当街叫卖孔雀肉10天了,路过的市民纷纷议论,“天啊!吃孔雀肉不犯法吗?”

  孔雀肉当街叫卖

  家住渝北两路的李先生昨日向本报反映,飞湖路一家粥店公然叫卖孔雀肉,而孔雀不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吗?怎么能吃!

  下午3点半,记者赶到渝北区飞湖路这家粥店,只见一块招牌上写着一系列孔雀肉菜肴,旁边还用绳子拴着一只雄性孔雀。

  “真是孔雀呀?”几名路过的老太太议论起来,“这个能吃吗?会不会像果子狸一样有毒哦?”

  十天只卖出10份

  记者走进店里,一名女店员立马推荐起了孔雀系列菜肴。当记者问到孔雀肉是否能吃时,该店员表示当然能吃,而且店里已经卖了10天了。

  据介绍,店里所卖的孔雀都是从云南养殖场购回的蓝孔雀,原本只供熬粥用,后来有客人提出想换别的口味吃,于是才开发出了孔雀系列菜肴。“不过,10天来只有一些老客户来吃,卖出去的不到10份,所以才把孔雀放到门前做招牌。”

  蓝孔雀允许食用

  昨天下午,记者从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获悉,只要办理了相关驯养经营许可证,蓝孔雀是允许宰杀做成盘中餐的。

  据悉,孔雀有绿孔雀、蓝孔雀及杂交变异种之分。其中,绿孔雀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严禁捕杀;蓝孔雀为珍稀半草食性非保护动物,可以饲养食用。孔雀肉营养丰富,富含十多种氨基酸及多种维生素和微量元素。《本草纲目》记载“孔雀避邪,能解大毒、百毒、药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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