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费交了12年至今还用不上煤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2日07:25 南海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5月21日讯(记者卓上雄)海口一些市民的管道煤气开发费已经交了十多年,可至今还没能用上。今天上午,在海口市纠风热线直播栏目现场,市民刘女士就此打进电话质问:这煤气到底能不能用得上,假如用不上的话政府是不是应该尽快把这笔钱退还?

  据刘女士介绍,她们公司在海口市义龙路开发了一幢16层住宅楼。1995年开发商向政府有关部门预付了7万多元煤气开发费,但直到现在大厦的住户们也没能用上煤气。经多次交涉有关部门答复说,义龙路人多环境复杂,煤气总管进不去。对此,刘女士认为,政府收钱十多年也没办成事,这煤气开发费得退回才合适。

  参与今天直播节目的海口市建设局局长杜海鹰表示,刘女士反映的这些情况的确存在,这是历史遗留问题。煤气开发费是1992年开始由规划部门代收的,1998年就停止了这个收费项目,目前全市大约有1700用户左右交了钱但没用上煤气,主要是因为这些用户可能在老城区,管道煤气装不进去,也有些道路缺乏装管道煤气的条件。

  据了解,上述这些市民的煤气开发费,一般都是1998年前按市政府规定收取的。当初凡是危房改造都要先缴这笔款才能建房,这笔款主要用于城市煤气管网建设。1998年3月,海口取消了这笔收费。原收款由财政统管收支,由海口市煤气管理总公司按城市煤气管网建设需要使用,后来又由海南民生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处理这些遗留问题。

  杜海鹰表示,像刘女士反映的这种情况,其原缴煤气开发费仍有效,但如要安装须在用户附近有公共燃气管网才行。有条件安装的,有关部门将尽快给市民装上,对有的道路、区域实在没法安装的,政府将想办法尽快解决这一问题。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