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美发店 营业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3日05:3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记者 姚长寿) 如果你想申办美容美发店,那么必须确保店铺的营业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上,店内的座位不得少于2个。昨日,成都市商务局对《关于进一步规范美容美发业管理促进行业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说明。

  目前全市共有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美容美发店7193户,无证经营的2657户。《意见》要求美容美发经营的申办条件必须满足营业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上,店内的座位不少于2个;具备美容美发的椅、床、机械通风设备和皮肤传染病顾客专用工具箱等设施。对于美容美发行业存在单位违规违法问题,《意见》要求商务、卫生、工商、城管、公安等部门对美容美发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查处。据悉,市商务局将在6月左右牵头对全市的美容美发行业的规范经营问题进行一次集中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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