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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 受害者家属获赔18万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4日06:2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2月13日晚10时许,成渝高速资阳路段,一辆面包车驶过一处天桥时,一块飞石砸入车内,砸中司机向辉胸部,向辉用尽最后力气停下汽车后离开人世(本报曾作报道)。此后,向辉家属将高速公路公司告上法庭,索赔50万。近日,在武侯法院调解下,受害者家属获得了18万的赔偿。 庭审中,双方围绕飞石究竟是从天桥上落下还是有人故意投掷展开激辩。向辉家属称,高速公路公司明知天桥铁丝网破损、堆有大石可能对过往车辆造成损害,仍不及时排除,没尽安全注意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高速公路公司立即拿出一份公安机关的立案通知书称,飞石是犯罪分子故意投掷的,和高速公路公司无关。 庭审中,承办法官发现,由于高速公路公司始终坚持自己没有责任,导致受害家属情绪异常激动。而受害家属提出的50万索赔又明显太高。为此,法院展开全方位调解,并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高速公路公司赔偿家属18万后,家属撤诉。 武法 记者 李凌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