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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市场多“陷阱”购买“套餐”看仔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4日07:10 南海网-海南日报
本报热线66810222消息(记者王勇 实习生龙亭颖)明明买的是“全保”,车玻璃破碎却不能赔;保险险种买了不少,却没有多少是自己需要的,很多车主反映目前车险市场有很多“陷阱”。记者采访后发现车险险种繁多,车主购买前一定要看清楚。 车主 购险疑问多 文先生2006年购买了一辆吉利汽车,今年4月5日发生一次事故,汽车撞到路边的栏杆上,车头损坏严重。文先生修车花了1.3万多元,太平洋保险公司随后对文先生的车辆做了理赔,但理赔的金额只有7600余元。 文先生说当时买保险时,保险公司推荐的一款保险,称该“套餐”基本能覆盖大小事故。于是花了5330元购买,但现在出了事故保险公司只赔付7600元,与车险单上注明最高理赔额为3万元不符。 就文先生的疑惑,记者采访了太平洋保险公司理赔员高先生。高先生称,文先生所购买的保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和自燃损失险,由于文先生没有购买不计免赔率险,所以保险公司只赔80%,剩余20%由当事人自己负责,文先生1.3万元修理费只有8000多元属于理赔范围。 与文先生一样,今年1月25日,尹小姐买了“全保”的伊兰特停放在海口昌炜玉园旁的一家休闲会馆前,后车窗被高空坠物砸裂,但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称尹小姐的车不在保险范围之内不予赔付。 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解释,尹小姐当时买的“全保”包含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全车盗抢险三个险种,没有玻璃单独破碎险,尹女士玻璃被高空坠物砸裂不在理赔范围内。 保险公司 应视个人情况购险 太平洋保险公司海南分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车主购买车险应该根据个人使用车辆的情况,如车上经常放置贵重物品者可考虑购买随车携带物品责任险;如经常行驶雨水多路段的车主可考虑涉水损失险;汽车新增加了设备可考虑购买新增设备损失险;如果是特种车或者货车可以与保险公司签订车损免赔额特约条款。 业内人士 保得多未必赔得多 就买车险要注意哪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某保险公司从业人员,他告诉记者,现在很多公司都推出“全险”概念,其实各个保险公司的车险险种都是自己定的;一些汽车经销商在代理保险业务时,以“保得多就赔得多”为诱饵误导车主超额投保,从中赚取更多的代理费。 实际上,保险公司赔多少完全根据汽车出险的实际情况而定,并不会因为保得多就赔得多;一些保险业务人员对各种保险进行捆绑销售,从而谋取利益,比如,很多保险公司是把责任险、防盗险和车损险捆绑起来作为基本险来销售。而且有的还骗取一些没有经验的车主糊里糊涂买了不该买或者可买可不买的保险;有的保险人员身兼多职,既负责拉来客户,同时又是定损员,更是修理厂的合伙人,和修理厂捆绑为一体。有些表面上是保险公司的车险定损员,暗地里却是汽车修理厂的老板,自己定损自己修。车主若不幸通过这类人员上了车险,表面上看服务很好,而实际上利益受损还被蒙在鼓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