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中考志愿谨防不规范民办学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9日04:00 深圳特区报

  针对个别不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教育机构发布虚假招生广告,市教育局下发紧急通知提醒考生及家长

  报中考志愿谨防不规范民办学校

  【本报讯】(记者李玫)昨天,市教育局紧急下发《关于规范民办教育机构招生工作谨防初中毕业生被误导的紧急通知》,提醒中考考生和家长要预防个别不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

  《紧急通知》称,目前市教育局在我市发现有个别不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借中招之机,发布虚假广告,打着“学院”、“学校”旗号,或号称与某学校、大学联合办学,招收初中毕业生,进行中职甚至大专、本科学历教育。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中考考生和家长,在未明确所报读的民办教育机构是否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情况下,可上市教育局网站,在职业与成人教育处网页中查询民办教育机构相关信息,也可打电话咨询。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咨询电话:82001540,82105674。

  市教育局要求,全市各中学的初三毕业班班主任和有关教师,在指导学生和家长填报初三毕业生中招志愿时务必注意:首先,认清招生学校的办学类型、上课地点等,确保学生所报读的学校具有学历教育资格,防止被误导。第二,凡报读外地学校的,上课地点均在外地,市教育局未批准过外地学校在深圳办学。凡经省教育厅批准在我市设分教点的,必须出示省教育厅批文原件方可招生。

  为规范民办教育机构招生工作,谨防初中毕业生被误导,市教育局强调,各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及宣传资料均应按隶属关系,经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刊登和散发。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学校应根据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招生简章及宣传资料公布招生信息,把好初中毕业生出口和职业中学入口关,严格按招生政策和计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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