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男子雇人砸烂家当逼前妻搬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3日01:54 新商报

  新商报讯(记者曹平)夫妻离异后法院将房子判给男方,但同时判女方可以暂时在房子里居住,一直住到她再婚为止。不料,女方一住就是10年,不搬出去的理由是自己并没有再婚。男方无计可施,竟然雇人砸碎屋内所有物品,以此逼女方搬走。现在,这套房子一片狼藉,无法正常入住。

  家住山东路附近的杨臣10年前和妻子沈云倩(化名)离婚,当时法院的判决是:两室一厅的房子归杨臣所有,但沈云倩可以暂时在房子里居住,直到再婚有地方住时搬出去。“离婚了未必就要像敌人一样,所以我当时也没有考虑太多,就让她先住着吧。”杨臣告诉记者。

  很快杨臣成了家,沈云倩也交了男友,并且发展为

同居关系,住在杨臣两室一厅的房子里。“我多次去问沈云倩,究竟什么时候搬出去,她的回答总是一样的:‘我现在还没有结婚,没有地方住,等领结婚证了我自然会搬出去。’但是万万没有想,就是这样一个回答竟然应付了我整整10年。”杨臣无奈地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处了那么久,完全生活在一起,但是偏偏就不领取结婚证。没有结婚证就是未婚,我便无权力赶她出去。10年了,我早已经厌倦了。”

  头几天,杨臣的岳母患病需要接来大连照顾,自然要住到那两室一厅的房子里,所以杨臣再次上门和沈云倩谈判。同样又一次谈崩了,这次杨臣难捺心中怒火,做出了过激之举,雇人将家里所有物品和门窗玻璃砸个粉碎。“房子是我的,既然不能让你走,我还没有权力砸坏它么?谁也别住了!”杨臣愤愤地说。

  记者感言:有句老话叫“冲动是魔鬼”,即使心中有再多的不满和怒火,也不能做出这样过激之举,因为非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激化矛盾,甚至还有可能触犯法律,得不偿失。同样,沈云倩也应该为杨臣考虑一下,毕竟夫妻一场,没必要将对方逼上绝路。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江南水乡商业开发反思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