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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不堪他人诋毁欲跳塔表清白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6日14:51 郑州晚报
郑州晚报讯: 跟随父母来郑做服装生意的罗某,在市场内不断受到商户言语诋毁,为防止给父母丢脸,8月4日15时许,一时想不开的她跑到市二七塔12层欲“跳塔”表清白。经交巡警、派出所民警近半小时的营救,她最终被成功救下。 青春少女要跳塔 “有人要跳塔!”8月4日15时50分左右,有群众反映,二七塔12层观望台护栏边,一名20多岁的女子欲跳塔。 记者迅速赶到了现场。据二七塔门口的售票员介绍,15时40分左右,神情沮丧的跳塔女子在门口处买了张门票后,径直朝塔顶爬去。“那姑娘眼睛直愣愣的。”当时他就担心那姑娘出事,没想到真的出事了。 声东击西救下轻生女 几分钟后,赶到现场的管城巡逻11号民警冯石磊、孙林森迅速爬到塔顶。“她骑跨在塔顶护栏上不肯下来!”附近围观的市民说,她站在那儿一直哭闹,情绪非常激动。“我们一给她说话,她就开始哭!”市民李先生说,她边哭边喊,非要跳塔以示清白,还说要让那些污蔑她的人后悔。 “姑娘,有什么想不开的?”冯石磊一直开导着她,但丝毫不见成效。无奈之下,赶到现场的10余名民警决定采取“声东击西”的方法将人救下。冯石磊先稳定女子的情绪,见时机成熟,便给一名便衣民警使眼色,让便衣从身后将女子拽回观望台,并将其护送到塔下。 不堪别人侮辱想自杀 经了解,该跳塔女罗某,今年21岁,随父母从武汉来郑做生意。情绪渐渐稳定的女子说,附近商户老说她像妓女,因受不了他们的恶言诋毁,才会选择这种极端方式以示清白。随后赶到的罗父告诉记者,女儿曾几次割腕自杀未遂,不想这次更加极端。 昨日上午11时,记者从德化街派出所了解到,罗某经民警批评教育后已回家。警方称,罗的跳塔行为本属违法,应该被行政拘留,但考虑到其行为的特殊原因,遂以批评教育为主。警方提醒说,市民遇到烦恼心事,应当通过正当途径解决,切不可采取极端行为。(见习记者 王晋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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