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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挟性爱录像敲诈前女友被刑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02:06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龙婧)一名男子跟女友分手后,频频利用两人交往时拍摄的性爱录像,对前女友共计勒索2.5万元。前日,这名男子被西城警方从上海押解回京,昨日,这名男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刑事拘留。

  西城警方透露,今年4月初,在北京某事业单位上班的沙女士结识了前来自己单位推销的男子王某。此后半月,两人多次发生两性关系。其中一次,出于好玩的目的,王某还用手机拍摄了一段两人发生关系的视频。

  “我们俩文化程度相差太大,半个月后,我就提出了分手。”沙女士报警时称,但王某却不答应,并要求她给自己生活费。王某告诉沙女士,上次他们之间的性爱录像还没删除,如果不给钱,就会将录像寄到她的工作单位,并且上网与大家共享。

  据警方介绍,为了顾及名誉,沙女士当日就向王某汇款1万,但王某在5月份却接连3次再次勒索沙女士,并拿到1.5万元。7月初,当王某再次向沙女士索要1.3万元时,沙女士向西城警方报案。

  随后,警方将王某网上通缉,8月10日晚,王某在上海游玩时,被上海警方控制,随后移交北京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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