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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岁富姐办理遗嘱公证 将财产留给父母儿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9日04:46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立遗嘱一般来说都是老人们的事,可现在在成都,却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加入了办理遗嘱公证的行列。昨日上午,31岁的袁女士来到了成都市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她要求把自己的财产留给父母和儿子。据成都市公证处介绍,目前在成都市办理遗嘱公证的群体中,45岁以下的人群竟占了两成。

  感情不和

  富姐遗产不给老公

  今年31岁的袁女士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因忙于创业,虽然积累了一些家产,但耽误了婚姻大事。后来,袁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丈夫李某。两人很快结婚,并生育了儿子苗苗。婚后不久,袁女士发现和丈夫在生活方式和价值观上存在着很多差异,两人经常发生争执。传统思想较重的袁女士说:“儿子还小,一个完整的家庭对我来说很重要,所以我不想现在就离婚,但如果我先离开人世的话,我不希望李某继承我的遗产。”昨日上午,袁女士来到了成都市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将自己财产的继承人指定为父母和儿子。

  遗嘱公证

  两成都是年轻面孔

  “年轻人办理遗嘱公证是很平常的事。”成都市公证处民事公证科副科长颜丽告诉记者,办理遗嘱公证在以前是老年人的“专利”,可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办理遗嘱公证,这一类年轻人多数家境殷实。颜科长称,办理遗嘱公证的年轻人多数常年出差在外,不少人担心可能遇上突发性事件甚至遭遇不测,所以提前为自己的后事做好安排。她说:“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夫妻感情不好,害怕自己先于配偶死亡,财产会落入配偶手中,于是将财产指定给某个特定的人。”

   律师分析

  年轻人危机感增强

  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富明认为,从法律角度来看,年轻人办理遗嘱公证,表明他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引伸到社会意义上说,则反映出现在年轻人普遍压力过大,社会危机感增强。张律师透露,他每一次出差之前都会给家人留一份遗嘱。

  据分析,办理遗嘱公证出现年轻化现象,表明现在人们拥有的财产日渐增多,富裕阶层也出现了低龄化的迹象。这个群体更珍视自己的财产分配,尽量避免自己死后,因遗产而引发不必要的家庭纠纷。

  律师提醒

  张律师提醒,遗嘱本身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行为,立遗嘱之人死亡之后才会生效。已办理遗产公证的年轻人每一次更改遗嘱内容,都要进行公证,否则今后一旦出现录音遗嘱、手书遗嘱等内容与遗嘱公证相抵触的,抵触部分将被视作无效。见习记者 蔡小莉 冯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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