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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艺人购买3条蟒蛇表演与蛇共眠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9日09:39 云南日报

  昨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出售野生动物案,3名涉案男子同时受审。

  “听说你这儿有蟒蛇卖,可以帮我发两条过来吗?”去年6月,家住马关县的个体户刘正清接到一个从昆明打来的电话。一个叫曹丰斌的人,称自己是杂技团的,需买进蟒蛇表演杂技“人蛇共眠”,从朋友那儿得知刘正清的电话,所以想请其“帮忙”。

  听到这个消息,以为可以从中赚一笔的刘正清便从边境买来3条蟒蛇。据鉴定,蟒蛇属国家一级珍稀濒危野生动物,3条蟒蛇价值3370元。分别以800元、900元、1000元的价格,分3次通过客车发至昆明曹丰斌手中,再让其将钱打进自己的银行卡。收到蟒蛇后,曹丰斌开始了自己的“人蛇共眠”,到处表演,但由于他不知道如何喂养蟒蛇,导致3条蟒蛇相继死亡。蟒蛇死后,曹某并没有上缴有关部门,而是将其泡成了酒。3个月后,曹丰斌在龙头街农贸市场上将3瓶蛇酒卖给了陈尚品。

  今年5月19日,陈尚品在昆明市罗丈村出售蟒蛇制品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同时缴获蟒蛇制品一桶。当天,在陈尚品的协助下,公安机关在龙头街“人蛇共眠”表演现场抓获了曹丰斌。5月29日,刘正清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公诉机关以刘正清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曹丰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陈尚品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3人对以上事实供认不讳。

  刘玲玲(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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