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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失去性功能 江苏首例丧失性功能获赔赔偿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9日16:27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四级伤残一处、五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两处,一场车祸过后,袁啸全身伤痕累累。更让他难堪的是,在这场飞来横祸中,他彻底丧失了享受“性福”的功能。为此,他将肇事车主和保险公司告上法院,索赔67.4万余元。

  事件:车祸后丢了“性福”

  去年8月4日晚上9点10分,袁啸骑着电动自行车回家。他晚上喝了点酒,在斜向穿越一条公路时,他完全没留意到身后呼啸而来的一辆重型自卸车。“砰”的一声,自卸车的前保险杠一头撞上电动车的后侧,袁啸被撞飞了出去。他被紧急送往市第一医院救治,入院时全身多处受伤,今年2月8日才出院。

  交管部门勘查后,发现肇事车辆的制动和灯光都不符合安全要求,司机在行驶到西善桥附近时没有保持安全车速,而袁啸酒后穿越公路,没有下车推行,酿成事故,司机和袁啸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肋骨骨折、右下肢瘫痪,这些对袁啸的打击都是致命的。然而,更让他难堪的是,经南京金陵男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他在事故后完全丧失了性能力,构成四级伤残。去年8月,袁啸将肇事车主赵越和保险公司告上雨花台区法院,索赔67.4万余元。

  庭审:“性福”索赔19万

  昨天上午,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出现在原告席上的只有袁啸的代理律师一个人。律师介绍,因为案情涉及到袁啸的难言之隐,他和家人都不愿到庭参与诉讼。

  67.4万元的索赔金额不是个小数字,袁啸的代理律师表示,其中有19万余元是对丧失性功能的索赔。庭审中,袁啸方提出保险公司应该承担70%的赔偿责任,遭到了保险公司和赵越的反对。“责任认定书并没有确定双方的赔偿比例,只说双方负同等责任,那我们就该承担50%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表态。

  “交警只认定责任比例,赔偿比例应该是法律法规说了算。”袁啸的代理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规,非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情况下,赔偿时行人可减轻30%至40%。

  判决:一共要赔55万

  根据医院的诊断书,袁啸还需要进行后续治疗,进行尿道修复术和骨盆不锈钢取出术,需要2.56万元的后续治疗费。对于这笔费用,保险公司提出了不同观点:“袁啸的病通过以后的治疗,伤残等级很可能会降低,我们不能赔偿这笔费用。”为了驳斥这个观点,袁啸的代理律师特意申请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的工作人员出庭作证,该工作人员也是袁啸的第一鉴定人。

  “骨盆不锈钢取出术对他的右下肢瘫痪没有任何影响,而尿道修复跟性功能更是两个概念,之间没有任何联系。”工作人员表示。昨天上午,在充分听取了双方的观点后,法院合议庭进行了合议,认为在本案中保险公司应承担66.5%的赔偿责任,超出的部分则由赵越赔偿,当场判决保险公司赔偿37万余元,赵越赔偿18万余元,其中包括5万元的精神抚慰金。

  据了解,对伤者的性功能受损明确定残赔偿,这在江苏省尚属首例。承办法官介绍,2002年12月1日发布实施的《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中首次将性功能完全丧失评定为四级伤残。(文中人物系化名)收藏此页 | 打印此稿 | 关闭窗口

  【来源:金陵晚报 作者:余言 徐红霞 编辑:刘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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