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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骨病人违章搭建“阳光房”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0日00:00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 儿子身患“软骨病”需要晒太阳,家人私搭“阳光房”遭到邻居投诉。长宁法院通过协调,将属于违章建筑的“阳光房”拆除,同时又提供了能够使患病儿子获得充分日照的方法。昨天,执行法官回访时双方均表示满意。 刘芳居住在华阳路一套老式公房2楼。15岁那年,刘芳的儿子不幸被查出患有严重的骨质疏松症,即俗称的“软骨病”。医生表示,这类病需要每天晒太阳,倘若没有充足的阳光,病人就会感觉浑身疼痛。但是,刘芳家的阳台栏墙高达2.05米,影响了采光和通风。为此,8年前刘芳自行打通了阳台与房屋,为儿子搭建起“阳光房”。 “阳光房”虽然解决了日照的问题,却给楼上居民带来了安全隐患:窃贼能轻易地从户外梯经“阳光房”攀爬上三楼阳台。居住在3楼的沈惠提出异议,但刘芳以“家有病人需要阳光”为由,拒绝将“阳光房”拆除。法院判决要求刘芳拆除该处违章建筑,但刘芳迟迟没有履行。 长宁法院执行庭接到区土地管理局强制执行的申请后,与街道及其他相关部门反复协商,争取在保证法律严肃性的前提下人性化解决。日前经过协商,刘芳最终同意拆除违章搭建的“阳光房”,而邻居也同意其重新搭建一个房顶坡度为62.5度的新房间便于日照采光,这个解决方案让双方都满意。(当事人为化名)作者:包璐影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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