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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入户口遭强行“索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0日07:17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 户口迁移除交纳派出所的户口本工本费外,应该没有任何收费。但迁入大丰市大中镇建西社区居委会的市民,却遭到该居委会的强行收费,名曰“档案管理费”,而开出的凭证则是捐赠收据,在交费时竟还可以“讨价还价”。

  李先生昨日向本报热线投诉说,自己原是大丰市大桥镇人,去年在大丰市区大中镇瑞城国际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最近准备将儿子转到大丰市第三中学上学。前不久,李先生将妻子和儿子的户口从老家迁出后,到房子所在的大中镇建西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户口迁入手续。但让李先生意外的是,在办理户口迁入的过程中,建西社区居民委员会竟要求李先生的妻子和儿子每人交纳300元,共计600元,并称不交钱就不予办理迁入手续。李先生说,当他对该项收费是否合理提出疑问时,居委会工作人员答复因“社区管理经费不够”,因而收取“档案管理费”。

  李先生称,他看到在场的其他来办理迁入手续的人中,甚至可以就此项收费和工作人员“讨价还价”,有的貌似“有些关系”的人只交了100元就可以办理了,坚持不交钱则坚决不予办理。“当时因着急给儿子办理转学手续,虽然明知收费有‘猫腻’,但也毫无办法。在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共交了500元才了事。”李先生告诉记者。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该居委会给交费人开出的收据竟是2005年的“江苏省捐赠专用收据”,且没有任何公章,“接受捐赠人”一栏内也没有填写任何个人或单位的名字,只在“捐款用途”一栏内写的是“社区管理费”。

  记者随即电话联系大丰市大中镇建西社区居民委员会,当记者提出这个问题后,一名女性工作人员支支吾吾地说了一句“这个你就不用管了”,便匆匆挂掉了电话。当再次拨通电话后,对方干脆直接将电话挂断。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大丰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收费管理科一名负责人称,大丰市物价局从没有发给建西社区任何收费许可证,在该居委会也没有任何收费项目。按照国家规定,除了派出所可以收取户口本的工本费外,在户口迁移的过程中是没有任何其他收费项目的,此外,居委会开出的捐款收据上也没有单位公章,所以这种以捐赠的名义强行收费肯定是违法的。

  (张迅闵从高 郭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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