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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一篷遮天让我家4年“无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0日08:17 武汉晚报

  ■新闻事件

  光被挡,衣服都有霉味

  杜女士家住汉阳七里小区一楼。4年前,她隔壁的住户在两家的公共阳台上,擅自搭建一个遮阳篷,约10平方米大。她说,这个遮阳篷死死堵住了我家阳台,屋内常年没阳光。一楼湿气重,容易受潮,现在惟一的进光窗户被挡住,家里晾的衣服都有股霉味。

  杜女士致电本报《百姓问政》:我该怎么办?

  ■权威解答

  “相邻权”受到侵犯

  昨日,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何进杰就此接受了本报《百姓问政》采访。他说,这是一个典型的“相邻权”纠纷案件。我国《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据此,杜女士的邻居在两家公共阳台上擅自搭建遮阳篷,侵害了杜女士的合法权益,杜女士有权要求邻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否则,杜女士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记者 杨明安 实习生 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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