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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居老人过世亲人反目成仇 侄子外甥法庭争遗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0日10:17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如今,都市中的独居老人越来越多,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平时少有亲人问寒问暖,而是由社区照料,这些老人去世后,其遗产的分配成为“烫手山芋”,平日看不到的亲人此时突然出现要求继承遗产,社区则陷入尴尬境地。8月28日,南京市浦口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争夺独居老人遗产的官司,就充分暴露了这个问题。有关人士建议,对于没有亲人照顾的独居老人,生前最好做个遗产公证,对平时照顾自己的人和社区有个明确的交待。

   案件扫描

  外甥侄子为争遗产上法庭

  一位老人长期住在南京浦口区外甥家附近,老人逝世以后,由于其外甥家境贫困,社委会知道老人有一笔财产,于是打开老人的钱箱,取出存折18.8万元,2万元用于老人治病与丧葬。老人还有一个侄子住在武汉,得到消息后,回到南京,为了分遗产,他状告社委会与老人的外甥。8月28日上午,此案在南京市浦口区法院开庭审理。

  独居老人留下遗产18万

  陈老先生已80多岁,1987年从台湾移居南京,住在该市浦口区,与他同住在一个大院子里的还有他的外甥刘敦平。2006年1月11日,刘敦平回家时发现老人躺在家门口,脸色苍白,呼吸微弱。“不好,他可能病重了。”刘敦平急忙打电话给医生,接着又打电话给社委会。大家赶到后将老人送往医院。1月13日,远在武汉的陈老的侄子陈敦良得到了消息,匆匆赶往南京。1月16日,老人病逝。接下来的事可能是老人生前想都想不到的,为了他的遗产,亲人们及社委会之间打起了官司。

  原来,在老人生病的时候,由于刘敦平家境比较贫困,而老人又是低保户,为了支付医药费,社委会打开了老人的钱箱,取出了里面的存折18.8万元,交给刘敦平,用于老人治病,后来老人死去后,花去各种费用2万元。

  外甥和侄子打起遗产官司

  陈敦良认为,老人生前在信中明确表示将财产赠予给他。但当他到社委会去要时,社委会的工作人员告诉他,老人有遗产继承人,钱不会给他。陈敦良大为不满,提起诉讼,最终南京中院作出判决,老人共赠予陈敦良9.8万元。

  但官司还没有结束,因为陈敦良认为,老人存折中的18.8万元去掉9.8万元,再去掉2万元的费用,还有7万元,这7万元如今在刘敦平处保管。2007年6月份,他将社委会与刘敦平告上法庭。以自己尽到了赡养义务为由,要求继承。

  庭上激辩谁尽了赡养义务

  刘敦平则认为,“我平时尽到了赡养的义务,在老人死前的10多年,都是我在照顾老人平时起居生活。”对此,社委会也证明,老人生前的生活一直都由刘敦平照顾。

  陈敦良认为他也尽了赡养老人的义务。陈敦良称,“我长期和老人有书信往来,精神上给予他抚慰。而且通过邮局汇款给他。”随即他向法庭提交部分汇款凭单。“老人在信中表示他死后由我办理丧事。不仅如此,老人还在信中说,刘敦平与他关系不好,从来不照顾他,他没有权利分得遗产。”

  除了外甥刘敦平和侄子陈敦良,老人还有一个妹妹,陈敦良在法庭上称,她承诺放弃继承权。不料法官宣布,这个妹妹也已起诉到法院,要求分遗产,只是年岁较大,没有出庭。这两件案件将一并审理。由于几方均不同意调解,法院宣布将择日再审。

  记者调查

  独居老人未留遗嘱常惹纠纷

  记者昨日从南京市民政部门和部分社区了解到,据统计,截止到目前,南京共有6万多位独居老人。独居老人的生活大多靠社区照料,其中有一些老人意识到自己过世后可能产生遗产纠纷,出于感激社区和照顾自己的好心人的角度,通过办遗嘱公证的方式来表达心意,避免麻烦;但多数独居老人还是会主动把财产留给亲戚,这种情况下,新的尴尬又常常出现:社区还要担负起为老人的丧葬费化缘的义务。

  独居老人受照顾

  房产赠予好邻居

  南京富贵山社区的华美老人(化名),没有结婚,也没有什么亲戚朋友,唯一的侄子很少来看望她。长期独居的华美老人,生活起居多靠她的邻居李萍(化名)照料,老人的生活费主要来自每月500多元的退休金。为了答谢李萍,华美当着社区主任的面写下遗嘱:表示身后请社区做主把自己目前房屋的居住权过户给李萍,三方还到公证处办理了正规的手续。“这样就有了法律依据,一旦出现纠纷,老人的遗嘱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已调到后宰门社区工作的刘主任说,独居老人签署协议后,可以帮助社区在处理后事时避免财产纠纷。据悉,目前大量的义工或乐于助人的好居民照料独居老人,有的长达几十年。“如果为了钱,他们不会做这么久,也正因如此,有心的老人总是想方设法来表达自己最后的心意。”高楼门社区樊主任介绍说。

  社区一对一帮扶

  出租房子来养老

  但多数独居老人还是会主动把财产留给自己的亲戚。长江路社区的五保户老张,今年已80岁了,他目前租住在景明家园的经济适用房里,政府每月给他300元房租补贴,他每月用360元低保金生活,看病住院均由政府报销。前年老人从新街口拆迁时有一笔几万元的拆迁费,社区见他没有亲人,表示可以帮他代管,但老张说这钱是排队买经济适用房用的。其实据传老人私下里准备把钱留给侄子,虽然侄子也很少过问他。

  “这些独居老人的生活多是靠着社区的照料。”南京市玄武区民政局的负责人介绍,独居老人中的贫困者,政府都帮他们购买了居家养老服务,此外,对于那些特别没有劳动及行动能力的老人,社区还对他们实行了一对一的结对帮扶,身体严重虚弱的,还帮助他们联系养老机构,费用就通过出租老人的住房等方式来获得。因此,有些独居老人很自然地想到把钱交给社区打理,因为在双方信任的基础上,社区也不会随意乱花一分钱。

  日常照料靠社区

  遗产最好留遗嘱

  记者采访中获悉,“一部分经济条件好的老人,也自己聘请了钟点工或住家保姆等,这些有报酬的雇佣关系一般不会在将来的财产继承中出现纠纷。”新街口街道香铺营社区马主任介绍,只要老人立下遗嘱或以文件的形式指定继承人,社区并不干预。但是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到老人辞世后,来要财产的亲戚都来了,而为老人办理丧事的费用往往还要靠主任向辖区单位或居民化缘。上周,他们社区一位与妻子离异的老人去世,老人的亲属没有一个出面善后,还是社区募集了3000多元办理丧事,至今老人的骨灰还存放在殡仪馆的纪念堂。收藏此页 | 打印此稿 | 关闭窗口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董婉愉杨民仆 编辑:陆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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