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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戚墅堰区检察院提起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0日13:4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8月30日消息 近日,常州市戚墅堰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开庭。

  2006年12月底,被告人郑某等八人在上海商量到常州市戚墅堰区盗窃电缆线。2007年1月3日和1月4日,八被告人分别携带斜尖嘴钳到本市戚机厂工房南区36幢北路段和本市泡桐路等地,采用攀爬电线杆、斜尖嘴钳剪电线的方法,盗割正在使用的路灯电缆线630余米,价值人民币7000余元,造成该路段停电最长达10小时。

  该院在对八被告人犯罪行为进行刑事审查过程中发现,由于被告人破坏电力设备的行为,使路灯照明线路遭到破坏,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为了尽快恢复路灯照明功能,消除隐患,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及时组织人员对被破坏的线路进行了修复,修复费用为人民币一万五千余元,扣除已追回的赃物价值和余线残值,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一万余元。同时发现,该路灯线系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所有,而该处属于国家事业单位,路灯线属于国家财产。

  为严厉打击犯罪,更好地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不受侵犯,该院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第2款的规定,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为了保证附带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该院及时与法院沟通,同时认真而细致地核对损失的数额,通过辩护人做好被告人的工作,使民事赔偿工作落到实处。庭审过程中,四被告人(另四名被告人为未成年人,均为外来人员,已另案处理)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表示愿意赔偿因自己的犯罪行为而给国家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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