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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做“旅游生意” 南宁一女子被业务员骗37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0日14:27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卢荻 通讯员吴玲)年轻女子黄某以投资做“旅游生意”为由,先后骗取南宁一女子杨某37.9万元。后来,杨某先后追回3.4万元,但仍有34万余元无法追回。日前,嫌疑人黄某涉嫌诈骗罪被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执行逮捕。

  2004年,杨某到中国某旅行社南宁分社旅游中心五部办理业务时,认识了该旅行社的业务员黄某。一来二往,黄某叫杨某出资合伙挣钱,具体做法是:杨某投资到该旅行社,该旅行社就用这些钱作为资金投放到旅行社的旅游生意上。比如说,旅行社与民航定机票得到打折优惠后,又将机票转卖给旅游者。黄某说,杨某可按20%利润分成。杨某信以为真,于2005年7月7日将6.75万元交给了黄某。

  20天后,黄某高兴地对杨某说:“赚钱了,你可以拿2500元的提成。”说完,就把2500元交给杨某。2005年7月26日,杨某又把3.25万元的投资款交给黄某。2005年7月至2006年2月,黄某以投资做“旅游生意”为由,先后骗取杨某投资37.9万元。今年,杨某发现黄某没有做旅游生意后,便设法追回投资款,杨某虽先后追回3.4万元,但仍有34.4万元未能追回。

  今年8月6日,黄某因涉嫌诈骗犯罪被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刑事拘留。经审讯,黄某供认了以投资做旅游生意为由,骗取杨某钱财的犯罪事实。但因用赃款赌“

六合彩”,黄某把这些钱都赌输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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