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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电费单价不同 业主拒付物业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1日02:40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李晓明

  每月的电费单价竟然不一样。住在某大厦的业主张先生惊奇地发现,自家每个月的电费单上的单价竟然一直在变动,气愤之下他便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在催付无果之下,物业将其告上法庭。日前,市二中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了张先生的上诉,支持物业的诉讼请求。

  张先生是本市海宁路上某大厦的业主。去年7月,他发现电费账单上的单价竟然比前一个月上涨了一些,而且没有写明原因,因此从7月起,他开始拒付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物业几番催讨无果,无奈之下只得诉至法庭。

  法庭上,物业表示,该大厦是用电量在100千瓦以上的工商业用户,根据国家规定,电费与普通用户并不一样,所以造成了电费单价的变动,对此物业并没有胡乱收费。张先生则对物业的说法不认可,他表示物业公司收取的电费每月单价都在变动,且内容不明,就算是大厦属于工商业用户,电费的计算方式与普通用户不一样,但其中新增的基本电费应该由物业公司承担,而不该由业主来承担。

  市二中院经过调查后了解到,原来从去年6月30日起,国家对用电量100千瓦以上的工商业用户执行“两部制”电价,即在原先用电量乘以每度电单价的基础上,根据变压器容量加收电费。

  最终,法院合议庭审理后认为,鉴于该大厦是商住楼,系用电量超过100千瓦的用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电费采取“两部制”计费方式。物业公司作为与供电局订立的供用电合同上载明的用户,向供电局支付电费后,再根据两部制的计费方式向小区内每个实际用户收取相应的电费尚属合理。张先生上诉要求物业承担总电费中的基本电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供电局两种收费计费方式

  ■用电量在100千瓦以下采取单一制,即一般每户使用的供电局安装的电表,属直供用户;

  ■用电量超过100千瓦的用户采取两部制,其电费由三部分组成:

  1、基本电费,2、电度电费,3、利率调整电费。其中基本电费以各大楼变压器的容量不同而不同,电度电费为实际抄表数,利率调整电费根据奖惩情况也可能会调整。这三项费用加起来就是大楼的总电费,然后再根据各个业主的实际用电数收取各家的电费,由此得出的电费单价相应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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