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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区打猎获刑1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1日09:03 云南日报

  近日,6名进入西双版纳自然保护区非法猎杀灰叶猴等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男子,被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一审法院分别对其中5人判处11年重刑,并处罚金两万元的判决,这也是10年来版纳法院对猎杀野生动物者量刑最重的一次判决。

  去年12月14日,家住景洪市勐旺乡瑶家大寨村村民张永等6人,相约进入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勐养片区的原始森林中打猎。17日凌晨2时,还在睡梦中的6人在保护区森林中被森林公安局民警抓获,当场缴获8支铜炮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灰叶猴2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白鹇4只(死体)、团鸡一只(死体)。

  今年6月11日,景洪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了判处张永等5名犯罪嫌疑人有期徒刑各11年、并处罚金两万元,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被判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的一审判决。

  本报记者 戴振华通讯员 王春 奚小勇(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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