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杀人劫财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1日15:06 青岛新闻网-青岛晚报
晚报讯昨天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杀人劫财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张增柱等执行死刑。这是自今年1月1日起最高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后,我市首次执行经最高法院核准死刑的罪犯。 2005年10月16日,张增柱与同伙经过预谋,在即墨市大同街路口处,将路经此处的某手机店店主辛某夫妇拦住后,猛砍数刀,并持棍猛击,致辛某抢救无效死亡;致于某多处骨折构成重伤,属七级伤残。期间,李某抢走价值79620元的财物。2005年7月11日,张增柱等人再次实施抢劫,打伤某手机店店主刘某,劫得92760元财物。(记者 谭雯雯)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