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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为父亲换大房子反挨骂 老年人不要盲目过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4日12:15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陆荣贵是地道的南京人,从小就在城南长大,结婚生子一辈子都没有离开过这块地方。上世纪90年代初,他和老伴告别平房生活搬进了王府园小区。老两口住着50多平方米的房子,日子过得挺舒心。可陆荣贵依旧怀念住平房的日子,可以在家门口随意串门和邻居聊天。即便他住进了楼房还是一有空就下楼转悠。“走不了多远就到夫子庙、中华门了,那边下棋、遛鸟的老熟人多,一和他们在一起我精神就好。”陆荣贵说自从2003年老伴去世后,女儿陆露一家就搬过来陪他住。

  陆荣贵看女儿女婿对自己照顾得挺好,决定将王府园的这套房子过户给他们,以后留给小外孙“办大事”。2006年5月,房子过户到了陆露名下。

  今年7月31日,陆露神秘地走进父亲卧室,告诉陆荣贵她已经把这套房子卖了,添了点钱在江宁买了套102平方米的大房子,准备带父亲一起去住,下周搬家公司就来帮他们搬家。陆露本想给父亲一个惊喜,可陆荣贵听了暴跳如雷。“他们不和我商量就把房子卖了,干脆连我这个老头一起卖了算了!”

  房子毕竟已经卖了,新房主见他们迟迟不搬,经常打电话催陆露,可无论陆露怎么做父亲的思想工作,陆荣贵就是不肯搬,他甚至做好了和女儿打官司的准备。陆荣贵找到本报法援热线,询问自己有没有权从女儿手上收回这个房子,宣告女儿和别人的买卖合同无效。“搬到江宁我人生地不熟的,住在大房子里跟关在鸟笼子里有什么区别!”

  陆露对父亲的这一反应感到很意外,“我真的是出于好意,三代人住50平方米的房子确实小了点,新小区的环境很好,我想比较适合老人养老。没和父亲商量是想给他惊喜的,10月份就是父亲70大寿了,我们还想在新房子里为他庆祝呢!现在他不肯搬,这边买房的人又催得急,户已经过了,我们约定好8月15日交房的,我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杨继军律师分析认为,陆荣贵和陆露之间的房屋赠与行为并不能对抗第三人,因此陆荣贵必须搬迁,否则新房主可以起诉他们要求他们一家搬迁。另外,陆荣贵可以按照他和女儿之间当年赠与房屋的相关约定,要求女儿支付相应的房款。最后,律师特别提醒老年人,不要盲目将房屋过户给子女,这样会失去主动权。(文中除律师外为化名)收藏此页 | 打印此稿 | 关闭窗口

  【来源:金陵晚报 作者:朱锐 编辑:邵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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