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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车不用再担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5日07:51 千华网

  近日,市消费者协会接到多起投诉,反映购买的二手车因为合同中注明的车辆信息与所购车不符,可当消费者再次找到当初卖车人时,卖方却表示不予赔偿。据悉,此类事件今后将得到彻底规范。国家工商总局已于8月30日正式公布了《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并要求买卖双方在交易前必须对车辆来路“验明正身”,以保护二手车交易双方合法权益。

  据了解,我国二手车市场活跃,而目前二手车市场还是一个信息不对称的市场,消费者很难获取购置二手车所必需的与车辆相关的信息,包括车辆的合法性信息、车辆的维修信息等。新公布使用的《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明确规定,如果卖车人提供的车辆信息不真实,买车人有权要求卖方赔偿损失。此外,卖主必须提供真实的购车发票,并明确车辆是否为事故车。

  新的示范文本还规定,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缴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应了解、查验车辆的状况。新的示范文本明确了车辆交易的风险,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对转出本地的车辆,买方应了解、确认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市消协提醒有购买二手车意愿的消费者,如购买二手车,须从国家工商总局网站(www.saic.gov.cn)下载《二手车买卖合同》,并严格按照此合同认真填写、检查,避免在二手车的交易过程中遭受损失。 记者 王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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