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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最低工资逼近国内发达地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5日09:40 台海网
台海网9月5日讯 (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挺)厦门从上月起正式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由以前的三档变为两档。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说,此举旨在吸引外来劳动力,调整后厦门最低工资依然领先省内各地市,同时逼近国内发达地区。 调整后,最低工资由以前的三档变为两档,即海沧和岛内两区归为一档,岛外集美、同安和翔安分为一档。具体调整结果是,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为第一档次,提高到每人每月750元;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为第二档次,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 而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同样大幅上调,其中,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小时7.9元;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小时7.2元。 据介绍,调资后,企业加班工资基数按750元除以167小时计算,外来工的基数则按最低工资计算,调整工资后,企业人员的失业保险标准也将随之水涨船高。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介绍,从提高绝对额来讲,此次最低工资标准增幅是历次调整中最多的一次,最低工资之所以要调整,一方面有利于促进本地职工尤其是一线普通职工工资的增长。 另一方面,皖赣鄂等劳动力输出大省,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已经接近甚至超过厦门,对于劳动依赖型且目前存在结构性缺工的厦门,这非常不利于劳动力引进和经济建设,而周边的广东、浙江和江苏的最低工资水平也超过厦门很多,工资水平缺乏竞争力将制约厦门的经济发展。 □名词解释 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的劳动报酬。 根据国家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包括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等。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相应最低工资标准。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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