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玩具枪射伤眼睛6龄童状告同伴获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5日09:48 云南日报

  一6岁男孩被7岁的同伴用游戏枪打伤了眼睛,于是他把伙伴告上了法庭索赔。昨日,曲靖中院对该起伤害案件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由7岁男孩一次性赔偿受伤男孩医疗等费用29965.4元。

  2005年10月17日,会泽县者海镇的小松、小南、小鹏(化名)等顽童在镇医院大院相互打闹玩耍。小松提着父母新近购买的“手枪”追着小南玩枪战游戏时,瞄准露面的小南不停射击。不料小南一下跌倒在地大声哭起来。

  在此后一年多的时间中,小南反复前往检查治疗。后经法医鉴定评定,小南的伤为十级伤残,需后期治疗费5000元。

  事后,小南与小松双方的父母协商医药费未达成一致。于是,6岁的小南将7岁的伙伴诉诸法庭。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当事人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小松不能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但其监护人应当知道玩具手枪的危险性,对事故发生造成的损害后果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小松的监护人没有完全尽到监护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过失责任。据此,法院作出小松给付小南各项费用29965.4元的判决。

  一审宣判后,原告不服判决再上诉。曲靖中院维持原判。

  蒋琼波 区鸿雁(春城晚报)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