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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实施半年 初见成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5日16:07 温州新闻网

  温州网讯(潘舒畅) 记者5日从市妇联获悉,今年上半年,温州市家庭暴力投诉占妇联系统来信来访总量的21.59%,同比下降13.75%。

  为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我市从去年11月15日起开始实施《温州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作为全国首个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政府令,《规定》要求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凡拨打110,民警必须及时出警救助并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此外,民政、妇联、工会等单位,应担负起调解义务对家庭暴力予以劝阻、制止。《规定》还要求县(市、区)一级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或者指定家庭暴力救助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救助。目前,我市还只有瑞安和平阳两地建有家庭暴力庇护站。据悉,庇护站里可为遭受家庭暴力侵害,暂时不能回家,又无亲友可投靠的妇女尤其是新温州人妇女提供短期救助。据不完全统计,类似这样的庇护站近四年来已为52位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提供了紧急救助。

  市妇联权益部部长吴晓涓告诉记者,由市政府筹建的便民服务中心即将建成,届时我市首条反家庭暴力热线也将开通,受理家庭暴力相关投诉,并为受害者提供相应法律援助和心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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