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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一男子非法持支霰弹猎枪 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5日16:12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特约记者林泉 通讯员覃顺从)日前,上林县法院审结一起非法持枪案。被告人郎军(化名)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被告人郎军现年19岁,家住上林县大丰镇河边街,今年5月初,郎军在一次外出时,无意中看到有人卖猎枪,郎军不假思索买了5支霰弹猎枪和2发子弹。回家后,稍有空闲,郎军就悄悄地把枪拿出来拨弄一番,过一把“枪瘾”。5月30日凌晨5时许,睡不着的郎军早早起来玩枪的时候,被当地群众发现了。群众立即报警。接警后,上林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包围了郎军的家,并从郎军家中的衣柜里搜出了5支霰弹猎枪、子弹2发。案发当日,郎军被警方刑事拘留。经有关部门鉴定证实,上述5支霰弹猎枪具有致人死亡的杀伤力。

  日前,上林县法院经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郎军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被告人郎军认罪态度较好,且所持枪支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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