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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后获赠房应认定为夫妻共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6日03:06 扬子晚报

  接听时间:5日上午10:30-11:30

  在线律师:张玲(南京熙典律师事务所)

  郭先生:我与女友已登记结婚,但未举行婚礼。现在,我父母给我买一套房屋,房产权是归我所有还是归我们两人所有?

  张律师:领结婚证就是法律上的夫妻。在你们登记领证后,你的父母给你买一套房屋,如果明确表示将房产赠予给你,并办理了公证或律师见证,那么该房归你个人所有。法律依据是《关于〈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莫先生:正在新建的一居民小区,每幢都是6层的商住楼,但幢与幢之间的距离只有10米左右。不知对城市居民住宅建筑有无距离规范或规定?

  张律师:有关规定是,楼距是楼高的0.7倍,此为南北朝向排列的楼房间距,若东西向则为0.5倍。如前排房屋的高度为20米,那么后排房屋距离前排房屋要有14米才符合要求。任国勇 整理

  7日上午10:30-11: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16096-2-1的是南京金大律师事务所的陈卫东律师。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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