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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某工地承包商毒打讨薪者赔百万又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6日08:55 台海网

  台海网9月6日讯 (海峡导报见习记者 王应武 通讯员 晓阳)承包厦门某工地施工的陈某辉,对带领工人讨薪的小包工头心怀不满,找人“教训”包工头,最终酿成致人重伤的惨剧。近日,湖里区法院一审判决陈某辉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10月20日晚,陈某辉负责的某工地发生工人为讨薪而拦车、堵路的事件,包工头吴某带着工人们讨要拖欠的3个月工资。陈某辉在支付了部分工资后,对吴某带队“闹事”心怀不满,指着吴某骂:“叫你死得难看!”陈某辉着手指使亲信柯某找人“教训”吴某。次日,柯某纠集了四五名男子,持木棍和铁管等围殴吴某,将吴某打成脑部重伤,一直住院昏迷不醒。

  陈某辉及其所在单位付给被害人家属医疗费、生活费、后期治疗费等100多万元。充当打手“教训”人的柯某等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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