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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汉认保姆为干女儿 金婚老伴闹离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6日09:37 云南日报

  持续50年的婚姻被称为金婚,意义是婚姻至此即可谓忠贞不渝、以后也将会固若金汤。但一位八旬老翁却将和自己共结连理50年老妻告上了法庭要求离婚,原因是老伴不让自己认保姆为干女儿。近日,西山区法院审理了此案,经调解,这对相识60年、结婚50年的老夫妻撤回了诉讼。

  丁某是昆明市某局的退休干部,老伴吴某是一名退休教师,今年72岁。60年前经介绍两人认识,相识10年后两人才喜结连理。结婚后,共同生育了两男一女。女儿出国留学后定居日本,多次提出让父母到日本随她居住,可丁某一直不愿意,直到2002年女儿生了一个儿子,吴某就到日本照顾女儿。于是家中就只剩下丁某一人。因年事已高,身边没人照顾,在吴某出国期间,丁某以每月800元的工资聘请了保姆阿文(化名)。

  今年4月,吴某从日本回到昆明。回到家后,吴某看见老伴请了个保姆,坚决要求辞退阿文。看到吴某意欲已决,丁某说出自己心中的万分委屈和不愿意:“在你离去的这4年中,没有人管我,一直是阿文在照顾我,我已经习惯她在我身边,不可能辞退她,我还要认她做干女儿。”两人都不愿意妥协,丁某于是向西山区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共同分割他们的28万元的一套房子。

  6月28日,西山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吴某出具了一封女儿写给法院和丁某的公开信,表达了强烈反对父母离婚的意愿,并表示家中的房子是自己出钱所买,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这封信激起了丁某的愤怒,并表示要解除父女关系。房子的归属到底属于谁,成了此案争议的焦点。法官认为,双方风雨同舟50余载,培养了较为深厚的夫妻感情,两人加强沟通是能相互理解,夫妻矛盾是能够得到解决的,对于80岁的老人不适宜作判决,决定调解此案。

  据此,有多年调解经验的西山区法院行政庭李法官接手了此案,经过了长时间的促膝谈心,让他们回忆一起走过的风风雨雨。当着法官的面,丁某不再坚持认阿文做干女儿,吴某也说:“让阿文继续照顾老头子吧,他已经习惯了。”双方握手言和,一对有着50年婚龄的老夫妻撤消了离婚诉讼。

  本报记者刘玲玲(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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