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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其决策失误损失20万 老板逼老总写借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6日10:10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 徐丹 通讯员 郑爱玲 丁幼华)本是一起经济纠纷,当事人却变了个方式找对方索取钱财,胁迫对方写下借条,结果借条被判无效。

  王林和朱乐乐本是同事,两人于2006年一起合伙做生意,王林出钱当老板,朱乐乐则主要负责公司管理。公司刚刚起步一年,却因为朱乐乐的一个错误决策,遭受了20万元的损失。

  王林心有不甘,但又没办法直接要朱乐乐赔钱。在朋友的建议下,去年底,他带了一帮人到朱乐乐家里,胁迫她写下借条,要朱乐乐半年之内将20万元还清。王林走后,朱乐乐立刻报警。事后,两人解除了合作关系。

  今年5月,朱乐乐仍未还钱。王林拿着借条将她告上法院,并称那时朱乐乐是为了儿子结婚找他借的钱。经过法院调查,当时确有警方笔录证实朱乐乐是在王林胁迫下写的借条,同时也拆穿了王林的谎话。

  法院认为,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作出的行为无效;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借条被撤消。法院同时提醒市民,一旦遇到受胁迫立写借条(欠条)的情况,一定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留底,以免上了法庭有理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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