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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 龙港一税务人员涉嫌受贿、贪污1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6日10:50 温州新闻网

  温州网讯(谢保华 倪传芬) 原苍南县地方税务局龙港税务分局职员谢某,因为涉嫌伪造二手房交易材料,违法减免税、贪污公款,并收受贿赂8万余元,日前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苍南县法院已受理该案。

  检察机关诉称,谢某在2006年6月至2007年3月期间担任龙港税务分局综合服务岗职员,负责房地产二手房交易税收的受理和初审。她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其丈夫郑某、在某咨询公司工作的陈某等人,先后20次使不符合减免税条件的二手房交易户通过减免税审核,共不征、少征税款387117元,谢某收受和索取贿赂87300元。

  2006年12月4日至12月8日,谢某在纳税户缴存银行专户的税款后,先后3次用少开纳税完税证和违法减免税等手段,单独或伙同陈某侵吞税款,谢某单独或共同贪污税款23808元,分得赃款12808元。

  检察机关认为,谢某涉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受贿罪、贪污罪,陈某和郑某涉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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